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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持續發展目標
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(SDGs)

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

 
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是實現所有人更美好和更可持續未來的藍圖。

2015年7月,聯合國成員國就全球目標達成一項最終協議。這一協議的目標是各國做出鄭重承諾,努力確保全世界所有人都能過上更好的生活,而且不對地球造成危害。各國將在未來15年(2015年至2030年)期間實現這些目標。這些目標在千年發展目標之 後實施,被稱爲可持續發展目標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SDG)。可持續發展目標共有17項,涵蓋了全世界所面臨的許多重要問題,包括:消除極端貧困、確保所有兒童接受良好教育、使所有人享有平等的機會,並且推廣使地球變得更清潔、更健康的最佳消費和生産方式。這些目標相互關聯,旨在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,我們必須在2030年之前實現每個目標。

全球目標可分為五大主題,包括:貧窮、健康與康樂福利、世界安全與穩定、持續性發展、環境,以及教育、技能及工作。

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宗旨是應對當今世界面臨的巨大挑戰。要知道,只有在全世界所有人的努力下,包括你本人、你的家人、老師、朋友、社區、兄弟姐妹在內,大家一起努力,才能實現這些目標。重要的是,我們所有人都要思考自己可以採取哪些行動來促進目標的實現。請記住,如果全世界成百上千萬人都參與其中,就能夠讓所有的努力匯聚成巨大的力量,從而實現重大的進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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